各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近日,生产厂家将第二批制作的光荣牌陆续发放到各盟市、旗县。为进一步做好全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抓紧完成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部电〔2019〕11号)、《关于规范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事务部电〔2019〕17号)和自治区领导批示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压实责任。现距离国务院要求的完成时限不足1个月时间,各盟市要严格按照《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要求,坚持彰显荣誉、规范有序、分级负责、属地落实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高效落实,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应挂尽挂。自《实施办法》印发之日起,现役军人退出现役或去世后,给其家庭继续悬挂,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或退役军人去世后,不再为其家庭重新悬挂或更换光荣牌。要以对象户籍所在地为悬挂主要依据,对象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改变,按照其申请悬挂或更换光荣牌,不能简单地以户籍不在当地为理由拒绝、推诿。各盟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做好光荣牌接收、验收工作,光荣牌全部到货后,要汇总所属旗县区的接收、验收情况并形成正式报告,连同各地光荣牌发放表验收签字后一并报送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工作组。
二、注重悬挂仪式,充分体现尊崇。从退役军人事务部通报情况看,个别地区还存在让对象自行领取光荣牌、不为户籍不在本地的常住对象悬挂光荣牌、不悬挂全国统一样式的光荣牌、仪式感和宣传不够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工作效果和对象满意度。各盟市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切实注重和突出悬挂光荣牌的仪式感。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举行集中悬挂仪式,做到既简朴、庄重,又热情、热烈。要尊重对象意愿选择悬挂或摆放方式,需要悬挂的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悬挂到位,坚决杜绝出现让悬挂对象自行领取光荣牌的现象,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送到每位对象的心坎上。
三、及时建档立卡,实施动态管理。要建立健全悬挂光荣牌工作建档立卡制度,结合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依托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建立完善电子台账。电子台账应包括悬挂光荣牌家庭户主的基本信息、人员类别、户籍所在地、现长住地、悬挂时间、悬挂方式和变动情况等信息项目。要实施动态管理和定期更新,在今年5月1日前完成悬挂光荣牌任务的同时,高标准落实建档立卡工作,切实做到悬挂情况清楚明晰,悬挂对象信息档案齐全规范。要加强和当地人民武装部等部门的联系沟通,结合新兵入伍、老兵退役等情况,及时更新信息数据,切实实现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加强集中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借助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悬挂光荣牌工作的宣传报道,既要报道工作进展,让对象知道何时能够挂上光荣牌,也要报道工作成效、宣传国家优抚政策,在全社会营造尊重退役军人、尊崇现役军人的浓厚氛围。要注意总结和收集在开展悬挂光荣牌、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做法和事迹等信息,包括图片、视频、典型故事等,以便后期宣传和资料存档。相关信息请于4月26日前以光盘形式报送, 5月10日前报送本地区悬挂光荣牌工作总结。
联系人及电话:郭天东,0471-6611199.
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