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15 20:35 作者: 来源:
信件标题: | 尊敬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姓名: | 刘光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东胜区 | ||
邮箱: | 性别: | 1 | |
此信件是否公开:是 | |||
信件内容 | |||
我是一名1997退役士兵,政府2000年安置在伊盟旭月公司。去单位报道后单位拆档后告诉我无岗让我等通知。我返回安置办如实告知,当时其其格说档案已拆封你只能找他们,我带着档案回去后公司告知我就那情况(档案自带也行放这也行)等通知!就这样公司无岗档案自带在劳务公司打工15年,此种情形肯请政府帮助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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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
你在我局局长信箱咨询问题已经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了你反映的相关问题。你于1997年退役,在2000年被安置在伊盟旭月公司,政府安置部门开具了安置介绍信,档案也进行了转接,你也及时进行了报到。旭月公司对你的档案拆封并进行了审核,并要求你等候上班通知。根据以上情况分析,政府对你已经进行了事实上的安置,安置任务已经完成,你与该公司已经形成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政府只保障安置对象第一次就业,不再负责第二次安置,无法帮助你转成正式职工。建议你踏实工作,珍惜工作机会,争取早日转成正式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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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 2021-03-20 | 受理部门: | 退役军人 |
受理状态: | 已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