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鄂尔多斯市委:
2021年,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退役军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将法治工作摆在全局重要地位,严格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制定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依法治国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等相关内容的学习;二是落实局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定期调度部署本系统内依法治市工作情况;三是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为契机,扎实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对退役军人事务政策进行全面梳理。通过集中学习、举办培训、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入领会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贯彻执行的能力水平。举办了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专题培训班,特别邀请退役军人事务部、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专家进行授课,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两中心两站”工作人员共计300余人参加培训。积极参加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知识竞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荣获团体第一名。
(二)加强法律宣传,营造学法、懂法、守法浓厚氛围。一是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清单。及时制定年度八五普法计划及普法责任制清单。二是深入推进宪法、《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宣传。组织开展宪法相关活动,积极参与市司法局组织的宪法宣传活动,按照市依法治市办要求,参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参与《退役军人保障法》《应急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奖问答;组织开展党内法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提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三是举办送政策进军营活动。联合市税务局走进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资料,为广大官兵进一步了解退役后就业创业形势、把握相关政策提供了有益的帮助;四是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积极参与网络在线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五是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尊崇APP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提高广大退役军人法律意识,引导退役军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积极配合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二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公开发布等制定程序。2021年我局牵头起草了《鄂尔多斯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试行)》《鄂尔多斯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办法》。三是依托“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对全市《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调研检查和“我为退役军人办实事”活动。四是继续聘请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为行政决策、行政给付、合同签订等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及合法性审查。四是与市检察院建立退役军人司法援助沟通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截至目前共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20个,其中市中心建立1个,旗区中心建立5个,苏木乡镇街道14个,2021年共为57名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四)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各项行政行为。我局将依法行政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促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一是依法开展优抚褒扬工作,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在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发放慰问金共计134.07万元。组织开展“褒扬纪念宣传周”活动,累计发放《退役军人保障法》、褒扬纪念、抚恤优待、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宣传手册共600余册。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清明期间全市各级烈士纪念设施现场祭扫人数12650人,群体性祭扫纪念活动108场。同步开通网上祭英烈平台,共有36296人参加了网上祭扫活动。依法开展残疾等级评定核查、换证工作,共核查伤残人员档案663份,发放伤残证626个。按时发放各类优抚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共分配拨付中央和自治区各类抚恤和补助资金3345万元,医疗补助资金240万元,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392万元,市本级匹配各类资金694万元,共计4671万元。二是依法依规开展移交安置工作。实行“阳光安置”工作机制,确保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公开、公正、透明。2021年,全市接收退役士兵444人,其中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及退出消防员28人,对剩余416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4091.14万元地方经济补助资金。圆满完成了部分退役士兵养老保险的集中补缴工作,符合退休条件部分退役士兵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工作稳步推进。积极召开市退役军人暨随军家属就业安置专项工作组会议,专题研究市本级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2021年市本级共安置驻市部队(消防救援支队)军人随军家属11名。三是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积极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从强化自身作风建设,强化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安置工作为着力点,扎实推进营商环境工作。2021年共召开营商环境专题会议2次。按照市政务服务局相关要求对门户网站进行建设,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开通局长信箱、网上信访、征求意见、开门纳谏等互动渠道,设置新闻发言人制度。持续优化服务中心“一站式”功能,线上线下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让优抚对象少跑路、一次办成事。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布相关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节约办事成本。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政策信息,举办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助力乡村振兴创业培训班等相关培训,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畅通服务对象意见反馈渠道。积极推广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周密部署元旦、春节等重要时节节点、重大节假日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2021年共办结信访事项175件,市长热线20项,全市退役军人群体信访形势总体稳定。发布“我为退役军人办实事”征求意见公告,收集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方面的意见建议。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全年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事件。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依法治市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工作人员业务技能亟待提高、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法律宣传不到位等问题,我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打造廉洁高效队伍。加强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行政工作培训,认真学习党章、党内法规、宪法和有关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法规,开展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法律学习,提升执法队伍建设。二是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明确各责任科室的工作重点和要求。继续按照要求做好涉及我局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报送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相关文件。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以及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托门户网站,全面公开相关信息。三是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提高精细化服务保障能力。提高部门信息公开水平,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优化办事流程,实现办事人员“最多跑一次”;高效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尊崇APP等沟通渠道,提高办事效率。
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