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机构
    • 要闻
    • 公开
    • 服务
    • 互动
    • 双拥
    • 登录/注册
      • 用户中心
      • 退出
    • 首页
    • 机构
    • 要闻
    • 公开
    • 服务
    • 互动
    • 双拥
    •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法规

      关于加强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运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6 16:40    作者:    来源:     分享:

        各旗区委组织部、编办,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推进全国退役军人事务员试点工作,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22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就加强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运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对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五有”和“全覆盖”任务要求,全面提升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实体化运转水平和服务供给能力,强化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双拥服务功能,为退役军人、军人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更加精准细致、便捷高效的服务,不断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荣誉感、归属感,激励广大退役军人为现代化鄂尔多斯建设贡献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机构编制保障。苏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由党委(党工委)书记担任,副站长由党群服务中心分管副主任和武装部长担任。嘎查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由党支部书记担任,副站长由“两委”中1名成员担任,具体负责退役军人工作。苏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除站长、副站长外,至少明确1名事业编制人员专门负责退役军人工作。
        (二)加强人员保障。苏木乡镇街道、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由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人社、财政部门,通过从现有辅岗人员中调剂或者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退役军人事务员,优先配备退役军人、军人家属和烈士子女。苏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退役军人事务员。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对象在1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退役军人事务员,100人以上的至少配备2名退役军人事务员,具体人员配备管理按照国家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运行管理有关文件适时进行调整规范。退役军人服务站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增加服务力量。
        (三)加强经费保障。市、旗区根据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数量,按照500元/人/年的标准核定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经费,主要用于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等活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经费所需资金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旗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1〕11号),由市、旗区两级财政分担列入财政预算。
        (四)加强工作保障。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统一规范的牌匾标识,按照有关规范加强政治文化环境建设。苏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须设置办公、接待和活动场所,在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大厅设置退役军人办事窗口或专席。嘎查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要有办公和活动场所,与党群服务中心等合署办公的应设置退役军人办事窗口或专席。苏木乡镇街道和嘎查村社区可综合利用各类服务功能性用房和设施设备,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站活动场所、信息化建设、便民服务基础设施等保障,实现场所融合、资源共享。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退役军人工作事关强国兴军大业,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有利于解决退役军人政策落实、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各有关部门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到位。
        (二)高效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形成推动工作合力。机构编制部门要统筹安排落实人员编制。组织、民政、人社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财政部门要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发挥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在2023年6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并建立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严格督查考核。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五有”任务要求落实情况纳入市对旗区“五位一体”实绩考核、双拥模范城创建考评和平安鄂尔多斯建设退役军人工作考核重点内容,加大赋分权重,定期进行调度和督查。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予以通报和约谈旗区分管负责同志,并在相关考核考评中扣除相应指标分值。
        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
        组织部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机构编制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委员会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31日
        原文下载:关于加强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运行工作的通知
      • 下一篇: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移...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
    • 中华英烈网
    • 中国双拥网
    • 中国退役军人网
    • 鄂尔多斯人民政府
    •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蒙ICP备19004351号-1  电话:0477-8588363 邮编:017000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湖滨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 网站标识码1506000146  蒙公网安备15060302000203 技术支持: 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