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3 15:11 作者: 来源:
信件标题: | 退役军人创业补贴 | ||
姓名: | 先生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 | ||
邮箱: | 1500970955@qq.com | 性别: | 1 |
此信件是否公开:是 | |||
信件内容 | |||
为什么每年统计退役军人创业?到底有没有补贴?补助?有为什么不落实?没有为什么频繁在公众号上发送?在网络上都能查到有各种补贴,为什么一问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不清楚,不知道,没有合理解释?那网络上查到的那些补贴都是哪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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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
尊敬的先生:
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退役军人创业补贴相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退役军人创业统计
每年开展退役军人创业统计,主要是为了全面掌握退役军人创业的规模、行业分布、经营状况等信息。这些数据能够帮助政府部门更精准地了解退役军人创业需求,为后续制定和调整相关扶持政策提供依据,以便更好地服务退役军人创业群体。
二、关于退役军人创业补贴政策
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为鼓励退役军人创业,出台了一系列补贴政策,涵盖创业资金扶持、场地租赁补贴、税费减免等多个方面。
(一)对首次成功创业的退役军人,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年以上,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申报纳税的,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劳动就业部门负责办理)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治区内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办理)
(三)政府投资或者与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应当优先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退役军人申请到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创业的,可依据相关规定落实经营场地、水电减免、投融资、人力资源、宣传推广等优惠服务。政府开发的创业园、孵化基地应按不低于30%的场地,免费给退役军人等符合条件的创业群体,孵化期一般不超3年。(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
您可以通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官网、政务服务大厅退役军人服务窗口等渠道,详细了解补贴政策及申请流程。
感谢您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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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 2025-05-27 | 受理部门: | 市退役军人 |
受理状态: | 已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