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退役军人发〔2020〕30号
各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内退役军人发〔2020〕21号)精神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年度工作安排,现将《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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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6月30日
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深入开展
“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内退役军人发〔2020〕21号)精神,为深入开展我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结合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突出党对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刻把握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特点规律,把解放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创新方法,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珍惜荣誉、永葆本色,在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
二、活动目标
以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为核心,把教育退役军人与尊重退役军人相结合,做到以“理”服人;把引导退役军人与理解退役军人相结合,做到以“情”动人;把凝聚退役军人与关心退役军人相结合,做到以“实”助人,确保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永远跟党走。
三、活动内容
(一)坚决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相关政策制度
1.推进政策落实。深入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关于扎实做好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责任分工、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落实,增强退役军人归属感、获得感。
2.制定出台意见。认真总结退役军人领域典型经验做法,结合自治区《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立足我市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举措,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3.落实尊崇措施。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为抓手,细化完善抚恤优待、荣誉激励、走访慰问、帮扶解困等政策措施,通过落实优待政策,对退役军人典型表彰奖励,强化典型宣传。邀请优秀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代表参加重大庆典纪念活动等形式,营造全社会尊崇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
4.统筹协调推进。加强与各级文明办的联系,推动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与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紧密结合。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机衔接和融合,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在各行各业创优争先。
5.建立联系制度。建立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联系退役军人制度,重点联系功臣模范、伤残、参战参试、烈士遗属和信访矛盾突出人员,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建立“接收安置单位、嘎查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党员+退役军人”联系制度,依托接收安置单位、嘎查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对辖区内“三自两休一失一困”(“三自”即自主择业、自主就业、自主创业退役军人,“两休”即军队离休干部、军队退休干部,“一失”即下岗失业退役军人,“一困”即生活困难退役军人)人员开展联系服务。新兵入伍做到“四尊崇”,即欢送仪式、举行座谈、挂光荣牌、拍集体照;退役返乡做到“五关爱”,即迎接仪式、谈心谈话、宣讲政策、推介岗位、高效办事;日常关怀做到“六必访”,即退役返乡必访、立功受奖必访、英模典型必访、重要节日必访、遇到困难必访、重大变故必访。
(二)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提升基层管理保障能力。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广泛推广“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工作法,推动我市服务保障体系提质增效,促进矛盾就地化解、服务精准规范、管理日臻完善。
2.推进矛盾问题就地化解。落实首办责任制和核查督办机制,全市“两中心两站”认真办理信访事项,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开展联系、包案、下访工作,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事件不出旗区,矛盾不上交”,稳步提高信访事项化解率,力争达到95%以上,做到“不化解不终结”。
3.加强思想沟通交流。探索推行“服务站﹢网格员﹢退役军人”、“老班长”结对机制等面对面服务管理方式,建立健全辖区内退役军人档案。经常性、面对面的沟通交流,认真做好政策解释、思想疏导、权益维护等工作,进一步增进感情、赢得信任、排除隐患。
4.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加强与各级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利用好“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六进”等活动,探索建立“服务中心(站)+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援助律师)+退役军人”服务模式,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法,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打着退役军人旗号组织策划聚集上访,煽动闹访闹事、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打击。
(三)严格落实退役军人教育管理制度
1.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对退役军人党员实行先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后办理领取经济补助和退役金,享受移交安置、抚恤优待、就业创业等政策的工作程序。会同组织部门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设立专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会同组织部门认真开展“口袋党员”排查工作,确保每名退役军人党员都能及时纳入党组织管理。
2.严格日常教育管理。协助基层党组织,落实好退役军人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分析评议等组织活动,在国庆节、建党节、建军节等重要节日,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优秀退役军人党员先进事迹报告等活动。以嘎查村(社区)服务站为主要阵地,组织退役军人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民军队优良传统教育,引导他们听党话、跟党走。
3.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依托鄂尔多斯“智慧党建”,协助基层党组织把退役军人党员全部纳入当地基层党组织管理,与退役军人党员中的流动党员保持经常联系,及时掌握流动到辖区内的退役军人党员情况,按照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方式帮助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
(四)发挥优秀退役军人模范带动作用
1.发挥退役军人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先锋作用。适应“两次征兵、两次退役”改革要求,做好退役军人的适应性培训,帮助退役军人迈好工作转轨、事业转型、人生转身的关键一步。建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和特长发挥机制,引导他们在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生态建设、抢险救援、国防教育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发挥“兵支书”在脱贫攻坚中的引领作用。发挥“兵支书”团结群众、攻坚克难、精准作战的独特优势,带领群众在脱贫攻坚中闯出新路子,打赢脱贫攻坚战。
3.发挥退役军人企业家在创新创业中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企业家创业创新典型示范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退役军人工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鼓励退役军人企业家在企业内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荐优秀退役军人企业家参选参评各类社会荣誉。
4.发挥“最美退役军人”等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常态化做好“最美退役军人”“模范退役军人”等优秀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讲好退役军人故事,展示退役军人风采,形成全社会关心国防、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
5.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作用。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救灾抢险、帮扶解困、关心关爱等志愿服务,引导退役军人退役不褪色,建功新时代。
(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阵地建设
1.创建示范服务机构。按照“五有”标准,以“枫桥经验”为模板打造全国、全区“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持续做好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建设。注重与本级党群服务中心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增强政治功能,做好退役军人经常性思想引导工作。
2.搭建关心关爱平台。设立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充分发挥关爱基金和社会组织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困难退役军人提供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帮扶援助。
3.加强网络舆论引导。牢牢把握舆论引导主动权主导权,建立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舆情信息员队伍,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和研判预警,积极做好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网络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开设“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宣传专栏,把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阐释好,把退役军人工作的成效宣传好。
4.注重文化环境熏陶。加强退役军人“荣誉墙”“光荣榜”、宣传栏、文化广场建设,鼓励创作反映退役军人情怀与担当的微电影、短视频、歌曲以及书法、美术、摄影作品等,择优上报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用先进文化教育人、熏陶人、塑造人。
5.发挥红色资源作用。依托革命烈士陵园、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红色教育资源,适时组织退役军人开展一系列缅怀先烈、重温革命历史等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优秀退役军人进校园、进社区、进基层等活动,用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说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展现退役军人积极向上的良好风貌,强化广大退役军人爱军精武素质、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和“若有战、召必回”的责任感使命感。
四、活动步骤
从2020年4月初开始,到2021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准备阶段(2020年4月-5月)。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通过多种形式,认真传达学习“思想政治工作年”有关通知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6月至2021年2月)。各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做到有部署、有督导、有考核。总结和发现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存在的问题,通过简报、信息等方式及时加强沟通交流,互学互鉴,共同提高。每月28日前将活动进展情况及典型经验做法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书面报告。
(三)评估总结阶段(2021年2月至3月)。全面总结“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开展情况,将完善政策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阵地建设、开展系列活动的实际成效作为重要评估指标,促进我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持续深入发展。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精心设计活动的具体方案,周密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加强工作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规律,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各工作、各环节。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形成内容生动活泼、形式喜闻乐见、成效充分显现的工作新模式,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加强学习交流。在旗区创新实践的基础上,每两月汇集推广2-3个地区开展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每半年组织基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通过集体调研、现场观摩、交流研讨等方式互学互鉴,博采众长,共同提高,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和水平。适时召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年交流会”,交流各地经验做法。
(四)加强考评监督。将“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旗区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将“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纳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评估范围。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年度核查督办工作,对各旗区“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