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民主生活会在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按照“会前准备、确定对象、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召开会议、整改落实”六个环节全程公开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促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参会人员
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视情况可由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
三、会前准备
(一)召开时间。
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在年底时进行,具体召开时间提前一周通知参会人员。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也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确定主题。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通知精神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
(三)组织学习。
民主生活会前,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时间一般安排3天左右,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
(四)征求意见。
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汇总。涉及领导班子集体的向全体班子成员通报,涉及班子成员个人的,由主要领导实事求是地向本人反馈。
(五)开展谈心谈话。
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对有缺点和错误的同志要作好其思想政治工作,让其正确对待批评帮助。
(六)撰写发言材料。
每名班子成员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征求到的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材料,着重检查自己在党性修养、作风建设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提出解决措施。
四、召开会议
(一)主要领导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并作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逐个进行自我批评并对班子其他成员开展批评,要把重点放在深入查找问题、党性分析上,努力做到内容实在、剖析深刻,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集体不讲个人、只谈自己不谈别人的现象,避免把民主生活会开成工作汇报会。
(二)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志,会前须向主要领导请假,并提交书面发言材料,由主要领导指定有关同志在会上代为宣读。会后,办公室主要领导要及时向本人传达会议情况和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
五、制定整改措施
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主要问题,要逐个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形成整改方案。
六、通报会议情况
民主生活会后,要按照要求及时向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报告会议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通报,主动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