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3日至6月2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7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情况,并对整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强调必须全面准确把握巡察整改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深查细照抓检视,真抓实改重实效。局党组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张志雄担任组长并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与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二级事业单位负责人逐一研判反馈问题,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项认领整改任务,制定《中共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带头查摆问题,压实整改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召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剖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开诚布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触及灵魂、增进团结、推动整改的良好效果。班子成员在坚持标本兼治,大力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着力从制度上找原因,堵漏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按照职责分工对整改重点工作和整改措施进行专项推动,各责任科室着眼于完善管理措施,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制定、修订财务管理、党建工作、廉政建设等工作制度。
(三)加强调度督导,注重整改实效。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局党组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4次调度会,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各责任科室、二级事业单位、基层党支部每周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调度一次整改进展,并及时向局党组汇报。对于集中整改完成的任务,与重点工作相结合,全面对照检查,逐项评估效果,做到以重点突破促进整体工作,以难点攻坚带动全面提升,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保障巡察整改的持续性和长效性。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有差距。
(1)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7月29日对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考察海南、2023年内蒙古考察调研时对退役军人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进行传达学习,一体研究部署、一体推进落实。二是调整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支持内蒙古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专题研讨。三是修订印发《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退役军人法律政策纳入学习内容并及时组织学习研讨,确保退役军人各项法律政策落地落实。四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集中整改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7次,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重要文章等44个方面内容,提出贯彻落实意见54条。
(2)“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宣讲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常态化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调整机关宣讲队,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表率作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示范作用、军休老年大学教学点阵地作用,以“书记讲给书记听”开展讲理论、讲政策、讲方法专题宣讲9次。协调指导旗区广泛开展老兵宣讲活动,深入学校、机关、企业、社区开展宣讲62次,受众5120人。二是以“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为主题,组织局机关及所属二级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赴包联村和结对社区开展共建活动2次,进一步推进“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走深走实。三是持续深化“双报到双服务双融入”工作实效,全局3个基层党支部、34名在职党员干部累计参加志愿服务77次、服务时长398小时。四是依托“12345”接诉即办热线、局长信箱等平台及时回应退役军人关切,听取退役军人意见,受理办结12345热线批转件6件、局长信箱来信5件。联合市融媒体中心《直通政务》栏目组在鄂尔多斯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播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夯实保障之基 践行服务之本》节目,走进FM89.6鄂尔多斯汉语综合广播《行风热线》直播间,与听众互动交流,答疑解惑,听取意见。五是以全市“三民”活动为契机,向市民报告工作,接受市民监督评议。
2.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3)对退役军人工作统筹谋划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全市“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规划,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鄂尔多斯“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二是建立2024年度重点工作督办台账,按季度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见效。三是组织专题学习《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支持内蒙古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细化分解任务,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支持内蒙古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推动意见落实落细。四是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指出问题不足,剖析问题原因,提出改进要求。
(4)结合职能职责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第一议题”等制度,持续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6次。二是组织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历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历次全会精神专题学习,找准退役军人工作在“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办好“两件大事”、推进“三个四”工作任务中的历史方位和工作定位,把退役军人工作的政治属性融入各项工作中。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局党组近三年各类工作计划、总结汇报等材料进行认真梳理,全面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组织开展文稿起草专题培训1次,提高文稿起草质量,加强文稿起草审核把关。举办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政务工作能力提升班,将政务写作和信息宣传有关知识纳入培训内容。
(5)思想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方案》,强化对基层服务站开展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指导。二是拍摄鄂尔多斯市“最美退役军人”事迹宣传片,综合利用网络、楼宇广告及各基层服务站宣传阵地,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宣传报道。积极选树退役军人典型,2人被评为全区“最美退役军人”。三是结合年度全市退役军人重点工作督查,对各旗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对建立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台账提出要求。同时,经与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对接,退役军人党员按照普通党员管理办法管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配合基层党组织做好教育管理。四是在鄂托克前旗举办全市思想政治指导员培训班,各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指导员参加培训,采用专题辅导、现场观摩等方式提升基层思想政治指导员业务能力。培训期间,在内蒙古城川干部学院举行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基地挂牌仪式。
3.履行服务保障职能有差距。
(6)就业创业政策落实不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阵地,利用招聘会(推介会)、退役士兵报到、适应性培训、技能培训、常态化走访慰问、“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等时机,广泛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提升政策的影响力和知晓度。二是坚持上下协作,合力推进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计划任务表》,指导旗区分类实施教育培训。安置旗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立教育培训需求台账,常态化开展“三免一补”技能培训。全市围绕无人机、驾驶证增驾、消防操作员等项目开展9期职业技能培训,共计114人参加。结合本地新业态发展状况以及退役军人创业需求,开展创业创新培训2期,共计29人参加。分别于3月份、9月份开展适应性培训,做好做实退役士兵转岗就业工作,全市共339名退役士兵参加了线下适应性培训,400名退役士兵(军士)参加线上适应性培训。三是依托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公众号、微信群等载体,常态化发布、推介退役军人就业岗位公告,为有就业需求的退役军人提供信息渠道。市、旗两级结合春风送岗行动、民营企业服务月、自治区联合就业行动等活动举办招聘会(推介会),为退役军人和用工企业搭建桥梁。截至目前,全市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23场,发布线上招聘信息14期,提供就业岗位2.8万余个,通过招聘会、行政企事业单位考聘及定向推荐就业等方式,帮助退役军人就业。四是就业创业科组织科室人员认真学习《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士兵培训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提高工作人员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政策把握的精准性。五是加强与康巴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协调对接和业务指导,印发《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推进就业创业孵化园运行管理的通知》,明确由康巴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具体负责管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园。发布招募军创企业的公告,已入驻军创企业7家,正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手续军创企业4家。
(7)军休干部多元化服务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军休干部的走访联系,在电话联系的基础上,重点对除东胜区以外的军休人员开展走访慰问15人次。二是组织军休干部开展红色研学、健康疗养等活动7次。三是与军休人员居住地退役军人部门联系并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协调8个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开展“一月一主题”活动加强与军休人员联系服务。四是与中国电信对接,增加“一键通”用药提醒、白名单2项应用场景服务功能,并加大信息推送力度,确保军休人员能够收听到更多有用信息,累计发送各类新闻、政策、惠民等信息200余条,进一步提升了服务精细化水平。五是在军休干部中推广使用“尊崇”APP,体验平台提供的个性化、社会化服务功能。
(8)服务中心(站)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做好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就落实《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服务清单》,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专项经费使用、基层服务站政治文化环境建设、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作出要求部署。二是结合全市退役军人重点工作督查,深入各旗区对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和工作台账建立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及时发现整改存在问题。三是认真落实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通过电话联系、走访慰问等形式,实现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全覆盖。四是落实《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服务清单》和《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思想政治工作实用手册(2024版)》,举办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业务培训班1期,指导各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举办业务培训班13期。五是组织各旗区开展了交叉验收,健全了相关工作台账。六是经与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对接,为落实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不再另行制定对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考评细则。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9)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坚决扛起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政治责任。二是局党组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全年共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三是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内容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强化班子成员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意识。
(10)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市军休所组织开展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精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全面领会掌握新形势下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实践要求,坚决守好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二是市军休所组成整改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对阅览室内现有的392本书籍进行全面排查,重新分类整理并登记造册,未发现存在其他与主流价值观不符的书籍。三是市军休所制定印发《市军休所阅览室等各功能室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阅览室书籍采购工作机制,阅览室采购书籍前,召开支委会对采购书籍目录进行研究,采购完成后,由专人进行书籍内容的审核。四是市军休所举一反三,对军休展厅的展陈内容、书画室悬挂的字画内容、电子宣传屏的宣传内容逐一进行检查,重点对不符合党中央政策方针和决策部署、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符合历史事实等方面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相关问题。五是市军休所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六是局机关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对机关及所属二级事业单位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七是局党组对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八是修订《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九是对微信公众号2021年发布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对32条存在表述错误的词条进行整改。修订《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网络新媒体阵地安全有序运行。十是将“尊崇”App划转给鄂尔多斯市数字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成立内蒙古尊崇科技有限公司,加大推广力度,目前“尊崇”APP已与区内12个盟市签约,区外8个地市签约,点亮优待码商家6580家,实名注册105855人,开通优待码退役军人14755人,利用率持续增长中。
(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
5.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1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规定和文件,进一步增强了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意识。二是局党组书记分别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审议年度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听取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三是按照廉政谈话有关制度要求,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2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四是市军休所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了工作人员党风廉政档案。五是局机关纪委、市军休所主动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1名干部长期违规入股办企业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并督促整改,局机关纪委根据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12)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党风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监督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纪委组织各科室、各二级事业单位根据当前工作实际,重新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二是机关纪委对照各科室、各二级事业单位廉政风险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次,从检查情况看,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三是举办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财务工作培训班,将帮扶援助资金使用纳入培训内容,进一步规范了旗区资金使用管理。四是结合全市退役军人重点工作督查,对各旗区帮扶援助资金申请资料进行抽查,未发现类似问题,同时对各旗区提出具体要求。五是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举一反三,切实做好本科室业务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指导监督,确保资金严格按程序审批拨付。
(13)机关纪委日常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充实机关纪委工作力量,新改选机关纪委书记,新调整机关纪委委员2名,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二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等方式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对党内监督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对前三季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情况开展调度检查1次,针对工作中存在的9个问题提出具体落实要求。
6.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不到位。
(14)培训资金管理跟踪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就业创业科组织科室人员对《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士兵培训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自谋职业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进行重新学习,有效提高了对政策把握的全面性、精准性。二是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拨付有关资金,全年共分配自治区退役士兵培训就业补助资金145万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全市退役军人重点工作督查对各旗区相关资金使用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各旗区2023年、2024年自治区退役士兵培训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及培训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切实提高了资金执行率和使用效益。三是积极与财政部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沟通对接,按照《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快2022年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要求,协调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将滞留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帐户所有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结转资金1087118.74元全部上缴至市财政局。四是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15)中央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统筹使用不到位,滞留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8月份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重点工作督查,对各旗区相关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提出资金使用建议。二是举办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财务工作培训班,对相关经费的使用进行了培训。三是加强资金使用情况跟踪调度,加快944.74万元军队转业干部资金使用进度,2024年通过举办政治能力履职培训班等支出专项资金103.04万元;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于2024年底已将结余两年以上未使用的专项资金402.35万元交回市、旗区两级财政;剩余439.35万元计划用于2025年军转干部思想政治履职能力的教育培训,2025年底将仍未使用完的超过两年的结余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缴本级财政统筹使用。四是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科室业务领域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16)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对东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东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本级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及自主就业补助下达后,将22784.76元重新调剂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二是结合8月份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重点工作督查,对各旗区相关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提出资金使用建议。三是举办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财务工作培训班,对相关经费的使用进行了培训。
7.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17)厉行节约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印发《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管理制度》,严格资产申请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行为。二是建立完善了局机关及所属二级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台账,对全部资产进行排查及实名登记。三是市军休所修订完善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采购审批手续,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排查并实名登记。四是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固定资产采购工作。
(18)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印发局机关《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车辆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审批流程。二是局机关、市军休所建立加油派车台账,完善领导签字审批手续,进一步规范用车。
8.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19)财务报销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印发《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制度》,细化报账审核流程。二是举办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财务工作培训班,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内容进行集中培训。三是完成全体职工公务卡办理工作,建立公务卡台账,督促干部职工按照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报销。四是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举一反三,加强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20)军休所财务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市军休所对2021—2023年元旦活动费、培训费、军休干部理发费等费用报销凭证进行自查,按有关规定和制度补齐了缺失的原始凭证。对以其他名义、票据报销的费用已退回至市军休所基本户,并按照实际支出项目重新开票报销。二是市军休所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制度执行力。三是局党组对市军休所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9.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21)政治监督不够深入。
整改进展:一是8月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执行财务制度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进行督导检查,提出工作建议6条。二是列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廉政风险形势,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风廉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2)日常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执行财务制度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和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等进行督导检查,提出工作建议6条。二是对市军休所1名干部长期违规入股办企业有关问题立案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要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局领导班子就做好监督工作沟通交流3次,列席局党组会议6次,组织开展警示教育1次,参加全市退役军人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就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10.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待加强。
(2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等方式,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学习《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度汇编》,推进局机关运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修订印发《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议制度》,细化完善局党组会、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具体内容,严格按照会议议事范围召开各类会议。三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结合实际,修订印发《中共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党建工作制度汇编》,重点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进行细化完善。市军休所结合实际,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军休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四是市军休所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相关大额资金支出重新提交支委会专题研究,对不符合支出规定的予以追回。五是局党组对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军休所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
(24)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军休所根据会议原始记录资料,对2021—2023年党组会议材料、支委会议材料进行全面整理,完善相关会议记录。二是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议组织管理,明确专人做好局党组会议记录,确保会议内容详实、符合有关要求。三是局党组及各二级事业单位党支部在召开党组会、支委会时,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11.局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25)局机关“一把手”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不经常。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健全完善党建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机关党内组织生活。二是印发《中共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谈心谈话等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具体要求。三是加强党组成员对党建联系点联系指导,组织开展党建日常指导和监督工作,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党建主体责任落实。
(26)基层党组织弱化,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进展: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指导各党支部规范召开“三会一课”,按季度召开党员大会,按月召开支委会。二是对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进行优化,结合工作实际排定时间确保落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较好提升了支部党员党性修养。三是严肃党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严格规范《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活动记录本》会议记录,确保了记录内容详实、格式规范。四是修订完善《中共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进行明确,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做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五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党支部规范开展各类活动,累计组织集中学习6次、主题党日活动6次。六是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开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专题学习培训,提升了党建业务能力。七是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做好相关完善整改工作。九是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基层党组织弱化有关问题进行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局机关党支部、服务中心党支部、军休所党支部将基层党组织弱化有关问题纳入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12.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不够。
(27)干部配备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政策规定。二是完善《关于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并经党组会研究通过,选拔培养年轻专业人员补充到中层骨干队伍。三是配强机关干部队伍,优化队伍结构,均衡年龄结构,中心已选拔培养一批年轻专业人员补充到中层骨干队伍中,新配备办公室主任1名,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1名。
(28)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年轻干部培养档案,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脱贫攻坚、信访维稳等一线实践锻炼,根据年轻干部特长,通过多岗位锻炼,为其脱颖而出创造前提条件。二是配强科级干部队伍,均衡年龄结构,注重基层一线凭实绩选用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任用机关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干部1名,直属事业单位正科干部1名、副科干部2名。
(29)干部激励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结合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开展2轮谈心谈话,注重加强谈心交流,及时了解人员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适时加以教育和引导,切实增强组织凝聚力。二是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制定机关干部绩效管理考评方案,积极营造激励党员干部争先创优的氛围。三是本着优化结构、突出实绩的原则,积极推动干部职级晋升工作,新晋升四级调研员1名、一级主任科员1名、二级主任科员1名。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不充分
13.局党组对上一轮巡察整改及整改成果运用工作重视不够。
(30)2020年四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3个方面12个问题,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党内组织生活、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财务等8项制度,但长期执行过程中执行力度大打折扣,存在改了又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反馈意见,对“三重一大”、党内组织生活、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财务等8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排查发现问题6个,制定整改清单,限期完成了整改。二是组织专题学习,对机关党建、财务、日常管理等相关制度重新进行学习,确保制度执行不打折、不走样。三是局党组对秘书科科长刘旭同志、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李彦同志、办公室主任张海锋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四是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制度》,由机关纪委定期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14.履行成果运用责任,深化整改不到位。
(31)四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退役安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对支付鄂尔多斯职业学院书费及生活补助费139.1万元监管不到位,资金一直闲置”问题,在巡察组督促下局机关在巡察期间收回了该笔资金,但此轮巡察发现局党组未对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19年以来的专项培训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举一反三,至今仍有123.57万元结转资金滞留在单位账户,建章立制、标本兼治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就业创业科组织科室人员对《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士兵培训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自谋职业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进行重新学习,有效提高了对政策把握的全面性、精准性。二是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拨付有关资金,全年共分配自治区退役士兵培训就业补助资金145万元。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全市退役军人重点工作督查对各旗区相关资金使用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各旗区2023年、2024年自治区退役士兵培训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及培训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切实提高了资金执行率和使用效益。四是积极与财政部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沟通对接,按照《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快2022年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鄂财发〔2022〕115号)要求,协调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将滞留在其帐户所有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结转资金1087118.74元全部上缴至市财政局。五是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三、深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计划
(一)坚持不懈,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推进整改措施落地落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效,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建立定期督查检查机制,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和韧劲,久久为功、敢做善成,切切实实地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向市委和广大退役军人交出满意答卷。
(二)严格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发挥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监管体系,防微杜渐。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以改促进,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坚持将巡察整改与改革创新相结合,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工作质效结合起来,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问题、广大退役军人的普遍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和制约退役军人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创新思路举措,健全制度机制,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优,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着力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7—816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