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专题>双拥头条

100%办结!鄂尔多斯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圆满收官

作者:乔媛、侯丽君来源:移交安置科发布时间:2020-07-20 08:56
  7月10日,随着全市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养老缴费的全部完成,统计数据显示养老办结率100%,意味着我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圆满收官。鄂尔多斯市此项工作在第一时间完成,不仅让退役士兵吃上这个“定心丸”,更是为后续开展好服务退役军人其他工作打下了一个坚实基础。
  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是党中央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事关退役士兵切身利益和退役军人事业长远发展。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为圆满完成此项工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社保接续工作专班,“坚定政治性,严守政策性,紧扣申请办理、审核认定、参保缴费三环节,做好舆论舆情、聚集风险、矛盾隐患三防范,实现‘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退役军人满意’一目标”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任务指标。
  三大保障力促工作体系运行顺畅
  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政策一致、口径一致、步调一致”的原则,以高度的政治站位抓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建立了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统筹协调,各级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主抓,相关部门联动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强化制度机制保障。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政策、步骤和要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14个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制定化解风险工作预案,做好舆论舆情、聚集风险、矛盾隐患“三防范”。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和定期督导制度。先后召开6次调度会,学习中央、自治区有关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政策,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强化工作运行保障。协调落实集中办公场所、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从公安、财政、人社、医保、民政、税务等核心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专班,,做到场所、人员、经费保障“三到位”,实现时间、地点、办公“三集中”和人员、业务、责任“三固定”。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社保接续工作专班专职人员达到30人,有力保障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三项举措抓好社保补缴前期补缴办理
  为了提升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的知晓率,让更多的退役士兵能够及时了解政策,积极办理此项业务。鄂尔多斯社保接续工作专班借助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广播、电视、报纸、“两微一端”新媒体抓好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的覆盖面,累计发放宣传册、流程图、公告等16500份;利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系统,集中推送27520条定向政策信息,告知退役士兵按要求办理社保接续事宜;依托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主动联系对接辖区服务对象和企事业单位,排查符合补缴政策对象,宣传解答政策,告知办理事宜,发放《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办理流程图、一次性告知单,以指导转办业务申请,提高业务办理的便捷性和精准度。
  发挥“三个作用”提升执行能力
  事情办的好不好,事关退役军人对鄂尔多斯市保障退役军人的各方面工作满不满意。为此,工作专班采取一系列的做法,实现业务办理“精减并”。发挥人员集中办公作用,提升工作效率。发挥“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集中办公优势,在此期间,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部门加强部门衔接,简化工作流程,优化服务质量,提升办理实效,形成协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和完整工作链条,实现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做到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办结。发挥专班议事协调作用,准确把握政策。在各级政策指导意见相对较少的情况下,工作专班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在认真研究现有政策的基础上采取集中攻关会诊,合理把握政策尺度,对超出国家规定待安排期补缴,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补缴,原安置单位性质发生变化、重组、撤销后的补缴责任主体认定等一系列问题提出原则性政策执行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为开展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发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强化协调指导。主动与自治区社保接续工作专班、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系对接,及时咨询相关业务要求,建立协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主动与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对接,通过线上解答、专题培训、书面反馈、实地指导等方式加强业务指导,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联通的合力共为机制。
  抓好“五个环节”,破解工作推进难题
  为全力做好全市符合社保接续条件的退役士兵社保补缴工作,工作专班运用“五抓”工作法,破解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各种难题。抓好登记受理。制定《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人员登记表》,将所有符合政策保障人员和不符合政策保障人员、企业补缴人员、财政补助人员分门别类登记在册、建立台账,为日后跟踪查询和防范风险提供依据。抓好补缴认定。在严格按政策规定确定待安排期的基础上,由人社部门对部分断缴、欠缴时间进行了工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由社保部门结合兵龄确定补缴时间段,既确保了补缴口径精准,又规避了重复缴费。对判刑人员甄别时,由公安部门进行初步审查,经本级人民法院二次核实后,再行确定办理对象。抓好资金分配。严格履行签批手续,细化中央、自治区、市、旗区四级财政补助明细,逐人建立工作台账,便于各级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抓好缴费办理。按照分类施策、先易后难的原则,实行缴费分类管理。对超出国家规定待安排期和劳动关系不存续期间的人员,优先办理缴费;对无法到窗口办理的缴费人员,通过网上发送补缴办理单、核定单、确认书的方式进行线上办理;针对有缴费能力的企业缴费人员,采用企业集中申领补缴办理单,经补缴人员签字确认后,再统一出具缴费核定单进行集中办理;对社会保险跨统筹地区缴费人员,与参保地转接移交办理单,按程序完成缴费;对部分缴费对象主动放弃社会保险补缴,签订《放弃补缴承诺书》,实行签字背书。同时,面向补缴对象开展满意度测评,为开展工作总结评估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做好准备。抓好经费落实。市、旗区通过补缴系统录入人员统计和社保系统缴费信息的对比分析,精准测算四级财政和本级政府承担的补助资金,及时下拨中央、自治区社保接续专项补助资金1497万元,并积极协调落实市旗区地方补助资金836万元,确保补缴工作顺利开展。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蒙ICP备19004351号-1 电话:0477-8588139 邮编:017000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

网站标识码1506000097  蒙公网安备15060302000220号 技术支持: 鄂尔多斯市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