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5 11:07 作者: 来源:
信件标题: | 政策文件 | ||
姓名: | 石虎 | 联系电话: | 13190817349 |
联系地址: | 准格尔旗 | ||
邮箱: | 性别: | 1 | |
此信件是否公开:是 | |||
信件内容 | |||
咨询一下三等功对子女有什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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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
《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相关规定
第七条 军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采取入部队幼儿园和地 方幼儿园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优待:
(二)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就便优先入地方公办幼儿园。对没有条件入部队或者地方公办幼儿园的军人子女,给予适当经济补贴,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军队有关总部另行制定。
第八条 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优待:
(三)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安排教育质量较好的中小学就读。前款规定之外的军人子女义务教育优待措施,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政治机关制定。
第九条 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优待:
(二)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三)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可以到父母原户籍所在地区教育质量较好的普通高级中学就读。前款规定范围之外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前款规定降分录取的具体优待标准和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政治机关制定。军人因工作调动、生活基础变更等,其子女需要转学、借读的,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安排到相应教育质量较好的普通高级中学就读。
《鄂尔多斯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第八条 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优待:
(二)以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包括军队划定的相应等级的岛屿)工作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给予加20分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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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 2023-03-17 | 受理部门: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受理状态: | 已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