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残疾退役军人的医疗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工伤保险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鄂尔多斯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研究起草了《鄂尔多斯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鄂尔多斯市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的,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公共资源交易大楼410办公室,请在信封注明“公开征求意见”;
2.电子邮件发至:873028586@qq.com。
意见反馈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