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疾军人换证所需材料
1.《残疾军人换证登记表》一式三份;
2.残疾军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4张(着便服);
3.残疾人员原始评定残疾等级审批(登记)表或2014年残疾军人换证登记表原件;
4.残疾人员退伍证(复员证、转业证、离退休证等证件)复印件,加盖旗县(市、区)退役国人事务局公章。
二、伤残人民警察换证所需材料
1.《伤残人民警察换证登记表》一式三份(属于非行政编制的伤残人民警察需在换证登记表中注明);
2.伤残人民警察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4张(在职人民警察着制式常服、离退休人民警察着便服);
3.伤残人民警察原始评定残疾等级审批(登记)表或2015年伤残人民警察换证登记表原件;
4.伤残人民警察证复印件(加盖旗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章)。
三、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换证所需材料
1.《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换证登记表》一式三份;
2.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4张;
3.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原始评定残疾等级审批(登记)表打印件(加盖旗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章)或2018年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调整伤残等级登记表原件;
4.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公务员)证复印件(加盖旗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章)。
四、伤残民兵民工换证所需材料
1.《伤残民兵民工换证登记表》一式三份;
2.伤残民兵民工近期二寸正面史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4张;
3.伤残民兵民工原始评定残疾等级审批(登记)表原件;
4.伤残民兵民工证复印件(加盖旗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