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16 17:04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苏翠平委员:
您的《关于建设鄂尔多斯革命烈士纪念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鄂尔多斯革命烈士纪念馆、传承红色基因和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提案内容分析全面深刻,同时,也对我市烈士褒扬纪念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市政府对此提案高度重视,我局及时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基本情况。一是烈士纪念设施。全市现有烈士纪念设施9处,其中,自治区级烈士纪念设施2处(东胜烈士陵园、乌审旗席尼喇嘛烈士塔)、市级烈士纪念设施1处(马良诚顾寿山烈士陵园)、旗县级烈士纪念设施5处(准格尔旗革命烈士陵园、鄂托克前旗烈士纪念广场、公其日嘎革命烈士纪念碑、木凯淖尔革命烈士纪念碑、乌审旗革命烈士陵园)1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达拉特旗烈士纪念公园)。除康巴什区无革命烈士不需建设外,达拉特旗已于2022年完成纪念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杭锦旗已落实项目规划、不动产权等要素,于2025年5月中旬开工建设,计划年底完工;伊金霍洛旗烈士纪念设施已完成立项审批手续,目前,正在进行用地审批。二是烈士英名录。全市现有烈士298名,其中,东胜区44名、达拉特旗54名、准格尔旗68名、伊金霍洛旗16名,乌审旗79名,杭锦旗14名,鄂托克旗3名、鄂托克前旗20名。
(二)主要做法。一是健全完善基础台账。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建以来,专门针对烈士纪念设施、烈士英名录等工作进行了精准摸底,2022年联合鄂尔多斯学研究会、市史志档案局、鄂尔多斯博物院等部门对现有资料的及地方存在疑义的烈士纪念设施及烈士作了专题研究,形成了《鄂尔多斯市烈士事迹资料汇编》(讨论搞),2024年东胜区也聘请专家学者对全市烈士事迹进行挖掘调查整理,印制了《永恒的纪念—鄂尔多斯革命烈士故事选》。二是加大资金保障力度。针对经费不足、场地受限问题,我市也积极推动烈士纪念提质改造,在争取上级资金的同时,也积极协调市财政支持。近年来,争取中央、自治区上级资金1191万元,市本级资金100万元,对今年新建的伊金霍洛旗、杭锦旗烈士纪念设施也予以倾斜。三是加强保护管理工作。一方面,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持续推进烈士纪念设施统一归口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建立市、旗区两级综合协调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多头管理、交叉管理、资源分散等问题。另一方面,与市委宣传部、市人民检察院建立了联合监督保护管理机制,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和其他违反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实施监控监督,着力构建英烈保护协同共治大格局。
二、提案问题及建议
针对提案的1.重新对东胜区革命烈士陵园及与之相连的伊克昭公园进行规划设计和改造提升;2.建设鄂尔多斯革命烈士纪念馆;3.打造伊克昭红色文化主题公园;4.筹建鄂尔多斯革命烈士陵园”4个建议,答复如下:一是东胜区革命烈士陵园于2024年7月进行了改扩建,公祭广场面积增加到6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1.4万平方米,并对伊克昭公园的周边娱乐设施进行了拆除。累计投资200余万元。二是关于提案中的建设鄂尔多斯革命烈士纪念馆、鄂尔多斯革命烈士陵园两个建议,《烈士褒扬条例》的第三十条“‘新建烈士纪念设施’是指原来在没有烈士纪念设施的地方,兴建烈士陵园、烈士纪念碑等纪念设施。新建纪念设施必须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报批程序为当地党委、政府向省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申报,省级党委、政府研究后向党中央、国务院申报。”和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严格履行新建、迁建、改扩建烈士纪念设施审批和改陈布展、讲解词审查程序,及时办理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登记,实行规范管理,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效能。”新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由退役军人事务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审定后方可实施,您提出新建烈士纪念设施的提案后,我局也及时与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进行了对接,自治区反馈现阶段国家重点任务是逐年逐步完善无烈士纪念设施的县级及以上地区的建设工作,已有烈士纪念设施的地区暂无新建计划,待后续国家、自治区出台相关政策后,我局再及时跟进。三是伊克昭公园场地产权归属为东胜区人民政府所有,打造伊克昭红色文化主题公园需联合宣传、文化、园林、住建等相关部门,东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正在积极对接将伊克昭公园产权归口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吸纳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阵地功能。一是将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修缮维护、提质改造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科学规划现有烈士纪念设施,不断健全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提升展陈水平,拓宽服务范围。二是规范完善经费保障渠道,把烈士纪念设施日常保护管理和改造维修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做好经费保障,同时将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纳入“十五五”规划统筹推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烈士纪念设施修缮建设、管理维护的积极性。三是指导各旗区结合清明节、“八一”、烈士纪念日等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运用丰富红色资源,精心设计内涵丰富、形式多样、富有庄严感仪式感和教育意义的烈士缅怀纪念活动。四是指导各旗区在搜集挖掘史料基础上,不断强化英烈文化研究,加强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优化展陈设置,提升展陈水平。联合宣传、文化等部门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改陈布展大纲和版式稿的审核,确保史实清晰、评价恰当。五是加大英烈讲解员队伍建设,通过举办比赛、培训等形式,提升讲解水平,增强讲解的传播力、影响力、感召力,持续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根据地的故事、英雄与烈士的故事,传承红色基因。
最后,感谢您对鄂尔多斯市烈士褒扬纪念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为我们的工作指明具体方向、提出可行办法,恳请您继续关心、支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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